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关于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及档案转接、党团关系转接、新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各位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含免试生、统学生):
根据教育部和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新生进行政审并调取档案,请所有拟录取的新生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一、政审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均需通过政审,要求如下:
本学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升学的2023届本科生(含保研、考研)由学院统一进行政审,档案材料由学院统一调档。其余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均需下载打印《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简称“鉴定表”,见附件1);其中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其他材料,详见“4、非应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1、政审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鉴定表》应按要求填写如实详细填写,学生需联系所在单位对其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出具全面详实的鉴定,必须包括:对重大政治事件的态度立场,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是否受过处分、处罚;如报考定向生,须明确是否同意报考。请务必按照表格中的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开具,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通过。
2、政审材料提交:
《鉴定表》需加盖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表格及其他政审材料需密封并加盖政审单位骑缝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学生姓名,交回拟录取单位。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邮寄(请用邮政EMS或顺丰),禁止学生本人邮寄。政审材料和档案的寄送截止时间和地址不同,请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非推免博士生的政审将在6月初复试工作基本结束后开展,回件截止时间待后续函件具体通知。
3、政审材料邮寄地址:
拟录取院系  | 政审材料接收单位  | 接收地址  | 邮编  | 电话  | 收件人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基础医学系党总支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201室  | 310058  | 0571-88208272  | 刘老师  | |
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脑科学与脑医学系党总支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303室  | 310058  | 0571-88208560  | 郭老师  | 
公共卫生学院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公共卫生系党总支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201室  | 310058  | 0571-88208132  | 范老师  | 
第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研究生支部工作联络组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老浙大直路17号浙一教学科研中心2号楼211室  | 310003  | 0571-87231223  | 闻老师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二医院学生总支部委员会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金钱大厦11楼浙大二院教学部  | 310000  | 0571-87783783  | 梁老师  | |
第三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第三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党总支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邵逸夫医院教育办公室  | 310016  | 0571-86006645  | 姜老师  | 
妇产科学院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妇产科学院党总支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学士路1号保健大楼722室  | 310006  | 0571-89998671  | 汪老师  | 
儿科学院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儿科学院党总支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住院部二楼教育办  | 310052  | 0571-86670085  | 余老师  | 
口腔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口腔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党总支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1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口腔医院13楼党建办  | 310000  | 0571-87217218  | 毛老师  | 
第四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国际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第四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学部  | 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四医院行政楼416  | 322000  | 0579-89935155  | 柴老师  | 
护理系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护理系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312室  | 310000  | 0571-88208105  | 徐老师  | 
医学中心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医学中心党支部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69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医学中心科研楼3楼西侧综合办公室  | 311121  | 0571-88790520  | 王老师  | 
转化医学研究院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转化医学研究院党支部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268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华家池校区中心北楼219室  | 311029  | 0571-88981576  | 王老师  | 
各非直属附属医院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201室  | 310058  | 0571-88981852  | 田老师  | 
4、非应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1)未参加工作的非应届生,其档案保管单位需要出具一份《鉴定表》(包含档案情况),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需要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说明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有无参与邪教组织和活动等)。可加盖骑缝章一并寄送,也可分别寄送(建议多份材料分别密封并加盖相关单位骑缝章,再放入同一大信封中寄送,同时在信封正面注明学生姓名)。
(2)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非应届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鉴定表》。若学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原则上鉴定时间应接续无中断。可加盖骑缝章一并寄送,也可分别寄送(建议多份材料分别密封并加盖相关单位骑缝章,再放入同一大信封中寄送,同时在信封正面注明学生姓名)。
(3)非应届生除政审材料外,还需提交离职证明原件或其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不在职证明原件。离职证明原件或不在职证明原件需在2023年6月20日前提交。本材料与《鉴定表》寄送地址不同,请分开邮寄。邮寄地址:
非应届毕业生其他材料接收单位  | 接收地址  | 邮编  | 电话  | 收件人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教育办(紫金港校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602室(余杭塘路866号)  | 310058  | 0571-88208118  | 陈老师  |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yxyjsb@zju.edu.cn
二、调档和档案转接:
学生及时通过邮件查收《关于研究生新生调档政审的函》,彩色打印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尽快将《调档函》交至档案管理单位(并做好个人档案催促跟进工作),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寄送档案。注意档案请务必用机要或者EMS寄送!
非应届毕业生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邮寄至我院;
应届毕业生请于2023年7月15日前邮寄至我院。
档案接收单位  | 接收地址  | 邮编  | 电话  | 收件人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华家池校区)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华家池校区中心大楼南楼543室(凯旋路268号)  | 310029  | 0571-86971869  | 伊老师  |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浙江省外转入需采用线下流程,即开具和上交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按导师所在系所或附属医院填写(比如,导师在第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转入单位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一医院”;导师在基础系、公卫系、脑院、医学中心、转化院、遗传所、系统所,转入单位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院/系/所”)。导师在合作医院的,转入抬头和单位信息请联系合作医院询问。
浙江省内转入采用线上流程,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原单位党委直接在浙政钉“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中操作。转入单位抬头和党组织信息可参照下表。(若系统上无法发起,则需开纸质版介绍信,参照下表填写抬头、单位、党组织)。
党籍原属地  | 转入单位  | 介绍信抬头  | 转入党组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浙江省外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 马老师 杜老师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一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  | 蒋老师  | 0571-87231248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二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  | 鲁老师  | 0571-87783800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邵逸夫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邵逸夫医院委员会  | 孔老师  | 0571-86006622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妇产科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妇产科医院委员会  | 经老师  | 0571-89991018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儿童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儿童医院委员会  | 林老师  | 0571-86670042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口腔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口腔医院委员会  | 毛老师  | 0571-87217218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四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四医院和“一带一路”国际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筹)委员会  | 黄老师  | 0579-89935016  | |
注意:除以上列举的直属附属医院外,在其他培养单位培养的学生党组织关系均按照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条目填写  | |||||
浙江省内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党委  | 马老师 杜老师  | 0571-88208016 0571-88981855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一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一医院党委  | 蒋老师  | 0571-87231248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二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二医院党委  | 鲁老师  | 0571-87783800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邵逸夫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邵逸夫医院委员会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邵逸夫医院党委  | 孔老师  | 0571-86006622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妇产科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妇产科医院委员会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妇产科医院党委  | 经老师  | 0571-89991018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儿童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儿童医院委员会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儿童医院党委  | 林老师  | 0571-86670042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口腔医院  | 中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口腔医院委员会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口腔医院党委  | 毛老师  | 0571-87217218  |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第四医院  | 浙大四院和国际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筹)党委  | 浙大四院和国际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筹)党委  | 黄老师  | 0579-89935016  | |
注意:除以上列举的直属附属医院外,在其他培养单位培养的学生党组织关系均按照“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条目填写  | |||||
四、团组织关系转接:
全体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操作。其中导师所在单位为直属临床医院的学生按以下名称转入团组织。
拟录取院系  | 团组织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邮箱  | 
第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浙一医院第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团总支  | 方同学  | fangkailu@zju.edu.cn  | 
第二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浙大二院第二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团总支  | 杨同学  | Yangyt1006@zju.edu.cn  | 
第三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邵逸夫医院第三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团总支  | 苌同学  | yushunchang@zju.edu.cn  | 
妇产科学院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妇产科医院妇产科学院研究生团总支  | 郑同学  | 839712323@qq.com  | 
儿科学院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儿保医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儿科学院研究生团总支  | 胡同学  | medhuchenxi@163.com  | 
口腔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口腔医院口腔科学院研究生团总支  | 杨同学  | 295242095@qq.com  | 
第四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国际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浙四医院第四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团总支  | 杨同学  | lingeryang93@zju.edu.cn  | 
其他学生统一转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23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转入地址请填写“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紫金港校区”,无需纸质介绍信,仅需完成智慧团建操作即可,相关问题可咨询:魏老师0571-88208212。
备注:智慧团建为全国统一团工作系统,网站为:https://zhtj.youth.cn/zhtj/ 。如仍有不明之处请联系自己所在高校或所在地区团委老师,或直接百度搜索“智慧团建”流程操作。
五、户口迁移
1. 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得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 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3. 《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4. 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5. 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6. 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7. 《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
注:户口迁移证上的时间从迁出到学校落户均为有效,迁移证上时间不影响落户。
附件1: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2023年4月27日




